本报讯 9月10日,笔者从旺苍县安监局获悉,经过一周调查,该局决定对9·4采砂船漂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9月4日上午,旺苍县境内暴雨如注,嘉陵江支流东河水位迅速升高,一艘重30吨的采砂船的缆绳被巨浪“斩断”,船体冲向下游的东河电站大坝,抢险队员迅速疏散群众并全力拦截,终于化险为夷(本报曾作报道)。 根据调查,该县高阳镇罗家渡砂石厂将采砂权承包给没有资质的业主邓开贵,邓投资40万元购进采砂船采砂,当日东河水位上升后,邓违反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未组织人员对采砂船实行实时安全监控,导致该船失去束缚。
采砂船缆绳被水冲断后,邓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该船漂移,致使该船对下游东河电站大坝和桥梁造成威胁。根据有关规定,该县安监局决定,对高阳镇罗家渡砂石厂处罚金2万元、对邓开贵处罚金3万元;责成高阳镇加大境内安全监管,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该县交通局海事处暂扣或吊销该采砂船营运证,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