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节闭幕式板块
时间:10月10日 地点:翠微大厦户外广场
1.消费节闭幕式(暨“金九银十”消费节销售总结表彰大会)
2.购物大奖开奖仪式
活动参与成员
本次活动由海淀驻区零售商业、连锁超市、大卖场、建材城、电子市场、酒店、餐厅、酒吧、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大、中型企业联合参与。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保障消费节顺利开展,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服务业企业均须经过消费节组委会的资格审定。
同时,为突出、强化本届消费节特有的绿色消费特色,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服务业企业将共同提出“绿色消费倡议书”,倡导消费者“绿色消费 健康生活”。
组 委 会
以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支持单位,区商联会为主办单位。组建“锦绣海淀-2006消费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区商联会内。
“锦绣海淀—2006海淀消费节”组委会:(拟定)
组 委 会主 席: 杨志强副区长
组委会副主 席: 区商务局王淑侠局长、商联会张丽君会长
组 委 会 成员: 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发改委、区街工办、区市政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商务局、区饮食服务协会、旅游协会、商联会各行业分会会长及各协作单位领导;锦绣大地领导。
组委会秘书长: 丁晓丹、宋念平
十、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
由于本次活动内容涉及区内众多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因此,在本活动实施过程中需要区委宣传部、区市政管委、区城管大队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
消费节宣传政策支持:按照本次活动的规模及预期效果,在活动前期、活动过程中及活动后续几个阶段中应按不同需要分别投入大量的各类新闻报道及广告。达到这种宣传力度,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同类大型活动惯例,希望能够利用区委宣传部、区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拥有的公益广告及媒体宣传资源对消费节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同时,参加本次活动的以经营性企业为主。在进行各类经营性促销活动中,面临许多诸如:户外广告设置、宣传条幅悬挂、宣传海报张贴、户外促销临时占地等限制。参照北京市及其他城区同类活动的惯例,在活动期间政府可对参加活动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批准企业临时发布户外广告和临时户外促销用地。在公平竞争的原则和不破坏环境、不扰民的前提下,由商务局出面与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协调,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本次活动一定的政策支持。
消费节期间户外宣传条幅及户外活动用地;
消费节期间户外路牌及宣传海报张贴;(详细需求另附)
海淀电视台宣传报道及广告支持;
与政府网站联接;
新浪、搜狐等社会网站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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