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在全国检察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提出
运用检察职能为人民谋利
法制网东山(福建)9月17日电记者杜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此间举办的为期4天的全国检察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的五项要求:
“第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运用检察职能为人民谋利益,特别是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我们加强法律监督的问题上;要在检察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第二,要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公平正义。要切实发挥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加强法律监督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提高审查运用证据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第三,坚持严格执法,把各项检察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既要严格执行实体法,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第四,要立足检察职能,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立足点,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五,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全国检察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结束大会上发表讲话。(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