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慧娟通讯员蔡宜明)两家包装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印制并销售带有“清真”字样标识的包装纸箱及包装袋,西夏区工商分局依法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查处。
近日,西夏区工商分局公平交易执法人员在西夏区某宾馆内检查时,发现个体户冯某开办的辣椒面生产库房里堆满了标有清真标识的某品牌精品包装纸箱和辣椒粉塑料包装袋,经查,冯某未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属无证经营。 工商执法人员随后来到与冯某签订订购某品牌精品包装纸箱的银川某包装有限公司和宁夏某印刷包装公司进行调查。
据了解,从今年5月1日起,两家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为冯某擅自生产并出售带有“清真”字样的某品牌精品包装纸箱2000只、某品牌辣椒粉塑料包装袋40000条,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工商人员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非法生产“清真”字样标识的违法行为,收回出售给冯某的包装纸箱2000只并进行销毁,没收带有“清真”字样标识的辣椒粉塑料包装袋40000条。同时,分别没收银川某包装有限公司和宁夏某包装有限公司非法所得2000元及1000元,并分别处以3000元、2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