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5日讯16个省直委办厅局及中直单位联合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规划审议、协调和监督平台,推进我省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25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哈尔滨成立,副省长刘学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是代表省政府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并对需上报各级政府审查、审批的重要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前置审查的非常设议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监督并指导各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处理全省城乡规划中的全局性、长远性及跨区域性重大问题。规划委主任由主管建设的副省长担任,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委及哈尔滨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等16个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任委员,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督察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需上报各级政府审查或审批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督察委员会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违法问题进行纠正。(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