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网络以来,各类网上谣言就不绝于“眼”,有的怪诞离奇,有的愚妄可笑,有的耸人听闻。但这些谣言最终是“昙花一现”、相继被揭穿“现形”,有的肇事者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某种程度说,网络谣言的产生与网络的某些特性有关。 平等性,使得每个人都能成为消息发布者;虚拟性,使网民的身份被隐藏,似乎没有面对面的尴尬和对法律的顾忌,就可以为所欲为;快捷性,使得一则谣言可能会一夜之间传遍世界;传播手段的多样性,更使论坛、聊天室、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经常被谣言制造者加以利用。凡此种种,为网络谣言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可能。
对待网络谣言,过分的惊惶与反应过度,都是无需的。只要正确应对,谣言终会平息,其破坏力也会消减到最低程度。
其一,谣言止于公开。信息社会的信息流速很快,信息的公开就显得尤为重要。出了事情若不及时澄清,就有可能引人猜疑,进而通过网络渠道滋生流言飞语。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网络谣言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而是掺杂了某些真实的因子才变得肆无忌惮,更加可怕。所以,对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先入为主”,在第一时间公开事实真相,不给谣言传播留有余地。
其二,谣言止于智者。在网络化的今天,人最难能可贵的是保持独立的思想和清醒的头脑。有些人面对谣言,往往容易被动地接受,甚至信以为真,从而成为谣言的牺牲者。而聪明人往往能冷静理智地对待谣言,用理性分析抵挡住从众心理带来的信谣与传谣压力。对于那些未经证实或者难以证实的信息,能审慎地持保留态度,多问几个“为什么”,认真地思考分析,不人云亦云。网民只有不断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识辨能力,才能不为谣言遮望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最大限度地压缩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
其三,谣言止于责任。网络是一个相对自由、平等的舞台,每个个体都有发表自己意见和看法的权利。每个网民应当珍视这种权利,在享受网络传播的快捷便利和网上自由言论的同时,时刻牢记公民职责,以讲真话为荣、造谣生事为耻,始终坚守网络道德,而不滥用网络赋予自己的话语权。始终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记住“头顶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乃每位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追求心理刺激而恣意造谣,虽然能够得逞于一时,但总有一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看看那些因恶意造谣生事而受到法律严惩的,就是前车之鉴,切不可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