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中日双方8日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双方同意,继续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妥善处理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两个车轮强力运转,把中日关系推向更高层次。 双方同意,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日方邀请中国领导人访日
双方认为,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交往与对话对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方邀请中国领导人访问日本,中方对此表示感谢,并原则同意。双方同意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协商。双方同意两国领导人在国际会议场合经常举行会谈。
东海问题: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
双方确认,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应坚持对话协商,妥善解决有关分歧;加快东海问题磋商进程,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双方同意,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等领域促进各层次交流与合作。
--以能源、环保、金融、信息通信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深化互利合作。
--在经济领域推进部长级对话、相关部门之间的磋商和官民对话。
--以200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为契机,通过举办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大力开展两国人民尤其是青少年交流,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
--通过中日安全对话和防务交流,增进安全领域互信。
--年内启动中日学术界共同历史研究。
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双方同意,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
双方对包括核试验问题在内朝鲜半岛最近的形势深表忧虑。双方确认,愿与有关各方一道,根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推进六方会谈进程,通过对话与协商,共同合作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双方确认,就东亚区域合作、中日韩合作加强协调,共同推进东亚一体化进程。
双方赞成对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愿就此加强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