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下周五提出"倒阁"案 务必完成罢扁目的
华夏经纬网10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在二次“总统罢免案”再遭否决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13日宣布,亲民党所提的“倒阁”案(不信任案)已经跨过三分之一“立委”提案门槛,预定在下周五院会中提出。 宋楚瑜说,如果“倒阁”成功,陈水扁只换“阁揆”、不解散“国会”,亲民党会一直“倒阁”下去,务必完成罢扁的目的。
依“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规定,“倒阁”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应于四十八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倒阁”案应于院会报告事项前提出,主席收到后即应报告院会,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
全院委员会应自“倒阁”案提报院会七十二小时后立即召开,审查后提报院会表决,而审查和表决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如果没有限时完成,就视为不通过。因此,“倒阁”案只要一激活,五天之内就得定案。“立法院”议事处长周万来表示,七十二小时是“宪法”设计的“冷却期”,在审查开始之前这七十二小时内,仍然可以撤签。
如果亲民党在下周五(二十日)院会报告事项前提出“倒阁”案(约为上午十时),“立法院”最晚要在二十五日上午十时之前完成“倒阁”案的处理。依一般议事程序安排,“立法院”必须在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两天内进行审查及表决,才赶得及在时限之内完成。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倒阁”案若获得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十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国会”。
“立法院”目前有四个“倒阁”案。国民党“立委”朱俊晓、孙大千各提一案,都已跨过成案门槛,但因党中央态度保留,暂时“留中不发”。无盟虽提出“倒阁”案,但并未积极连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