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地税部门强制清缴入库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通讯员余娜许莹莹)日前,厦门某拍卖行受厦门地税外税分局委托,将一欠税企业某外资房地产公司被查封的15个地下车位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扣除评估费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114.5万元缴入国库,抵缴该司因欠税产生的滞纳金。
这家欠税的房地产公司是厦门一家成立较早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该公司于2001年3月欠缴营业税220万元。在税务机关的催缴下,该公司从2002年4月15日起开始分期缴纳所欠税款,至2004年11月25日,该司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将所欠税款全部缴清。虽缴清了税款,但因为没有按时缴纳,已经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规定计算,该公司虽缴纳了税款,可已经累计产生了114.5万元的滞纳金。
厦门市地税外税分局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地下二层3个车位,另外该公司提供其关联企业厦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该房地产项目地下二层12个车位作为欠缴滞纳金的担保,外税分局也一并依法查封了这12个车位,并与企业约定了该笔滞纳金的最后缴纳期限。该企业超期还是未能缴纳欠缴滞纳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外税分局将查封的15个车位委托上述拍卖行进行拍卖,共获得拍卖所得121.6万元。根据有关协定,扣除评估费和相关税费,将拍卖余额114.5万元抵缴该司所欠滞纳金,挽回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