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买单住院救治,但对拒不提供真实身份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10月17日《京华时报》)
医者父母心,这里的医者,并不特指那些医护人员。当一个人或机构深怀济世之念,他就是广义上的医者。以出台《意见》为标志,北京市政府努力回归医者的角色。但这样的职能回归与人道担当,却因“对拒不提供真实身份的,不纳入救助范围”而大打折扣。
为何将“拒不提供真实身份”者排除在救助之外?是因为这些人有天生自愈功能,还是非真实身份会影响治疗?显然不是。按我揣测,此规定意在对一些“不合作者”采取防范或罚治措施。即便如此,也可能仍会有一小部分人“拒不提供真实身份”,那么,我们是不是就眼睁睁看他横尸街头?
更重要的是,很多流浪乞讨人员在长年的流浪岁月中,早已失去了他们的身份标签,对这样的人,即使他们提供“真实身份”,相关部门又如何核实?
我想说的是,就像医生的眼中只有病人没有身份一样,身为医者的政府同样应当如此,出于人道主义,尽可能救助那些病情危重、命悬一线的流浪乞讨人员,而不为这种救助设置额外的条件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