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预防道路事故
民警要上路执法务必严
法制网北京10月18日讯记者王斗斗“个别地方的党政领导以保护经济发展环境为名,禁止交警上路执法,是绝对错误的,是不懂法的表现。”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今天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上指出,没有法制,就没有发展环境,没有良好的交通秩序,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这些地方的上级公安机关要干预,要坚决纠正。
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则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把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把上述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坚决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
他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路面执法情况的检查,对执法不严、管理松懈、交通秩序混乱的,不管有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公安部部署预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上级包辖区民警包村段
法制网北京10月18日讯记者王斗斗年底之前,各地公安机关除“三基”工作外,其他工作都要为预防事故工作让路。所有的培训、考察以及出国都要暂停,遇特殊情况的,要严格审批。这是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今天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上强调的。
他指出,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要决战70天,全力以赴开展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年底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暂停一切评比活动,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等评价考核活动安排到明年年初再组织实施。
刘金国要求,要落实交警总队领导包地市、支队领导包县区、大队领导包乡镇的领导责任制,民警要包村庄、包路段、包客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后,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首先要检查分包民警是否尽到了职责,分包领导是否尽到了职责。凡是玩忽职守、失职失察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是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要争取在10天之内把有关责任人处理到位。(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