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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便接受了手术,最后死在手术台上。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她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产生这样的怀疑。入院转院及诊断过程
2003年3月26日,陈凤英到上海东方医院求诊。院长刘中民在陈凤英的“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下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
2003年3月底,陈凤英的诊断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
2003年6月13日入院,陈凤英的病历添上:“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
2003年9月21日,陈凤英出院时的情况为:“体温37摄氏度,心率86次/分,律齐。”治疗结果为“拟行心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
就在当天(9月21日),陈凤英入住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患者家属突闻噩耗
2003年9月25日,黄凌接到一个从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赶到医院,他母亲陈凤英死了。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4天前,黄凌送母亲到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时,母亲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医院费用全包
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表示只要做手术,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都由院方承担。
刘中民给陈凤英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丈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就点头同意了。
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怎么可能患先天性心脏病呢?”悄然转运尸体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到镇江市的电话后,马上赶到医院,并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的尸体。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
“医院的人在我母亲的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病人骗过了东方医院的门卫。”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其母亲的尸体。令人生疑的协议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丈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预交的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并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没有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
事后,王翔生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模糊的判决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推向被告席。黄凌认为东方医院作为二级甲等医院没有资质给患者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怀疑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判黄凌赢了官司,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其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另行通知。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
为此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据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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