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据工人日报报道,“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信访人的来信和来访材料;不得刁难、压制、歧视、打击报复信访人。”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甘肃省信访条例》中,首次明晰了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条款在内的11项信访人权利。
报道称,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并且细化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及保障措施。针对甘肃省少数民族较多的实际,《条例》规定:“少数民族信访人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信访活动。”同时,对不能自主表达意愿,诸如高龄老人、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弱智人等的信访活动也做了特别规定,以保障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有关人士指出,此次修订的《条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健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积极的意义。(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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