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霞胡正亮孔华)法院传票上明明写着上午9时开庭,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却迟到了近两个小时,以致案件未能按时开庭。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这名无视法律的男子取消取保候审,决定予以逮捕。
今年6月20日晚22时许,俞某窜至合肥市常青街道一社区,入室盗走人民币600元、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台(评估价值4400元)。 陶某得知同学俞某盗得一台笔记本电脑后,便以3000元购买了这台电脑。案发后,俞某被批捕,陶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案件被提起公诉至法院审理,法院同意陶某“续保”。9月14日,陶某收到法院决定于9月21日上午9时在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的传票。当天,陶某明知9时开庭,却于10时45分才到达法庭,以致法院未能按时开庭审理此案。因陶某无视法律尊严和藐视法庭,影响了法庭的庄严和神圣,法院遂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逮捕的决定,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