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刘铮)
一起一次死亡34人事故的责任人,刑期未满却一直在煤矿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官至副矿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24日对黑龙江省方正县宝兴煤矿提出严厉批评。
“方正县宝兴煤矿三年发生两次特大事故原因引人深思。”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今年10月5日,宝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死亡1人,9人下落不明。这个矿2003年1月11日曾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其中33名遇难矿工遗体至今没有找到。
“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对这个矿依法实施关闭,却批准其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这个矿拒不执行市、县政府下达的停工指令,私存炸药,违法生产,最终引发今年10月5日的事故。”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安监总局初步查明,这个矿为技改矿井,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私存炸药,违法生产。矿井地质资料不详,采煤工作面设计与实际误差较大,现场实际测量不准,工作面上巷掘进时,与老窑贯通,造成透水。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矿副矿长赵德双在2003年“1·11”事故发生时是矿值班长,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当地法院对其“判三缓四”,其后一直继续在这个矿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此人已在今年10月5日的事故中死亡。
“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应关闭的煤矿没有关闭;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严、不细、不实,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后不跟踪落实;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追究刑事责任后,在刑期未满期间还担任矿上的重要领导职务等。”这位负责人指出。
他指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各煤矿应认真落实国办通知,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