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本市首起机动车主起诉“背车族”案。原告车主王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背车族”张某无条件协助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希望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认车是自己的,然后拿法院判决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免得被“背车族”敲竹杠。
王先生介绍,2004年8月,他购买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由于他的户口不在本市,卖车人包办手续,找了“专业背车族”张某为其办理购车手续。当时双方约定,他只用张某的名办理登记,车辆所有权属于自己,由王先生对车辆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和经济纠纷。协议中并没有约定任何费用。今年8月22日,市交管局发布公告规定购车者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找到“背车族”办理过户手续,而当王先生找到“背车族”张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却突然提出索要1000元费用。
王先生说,为了弄清别的外地车主如何办理过户手续,他还特意问了问其他的“背车族”,后得知1000元是行价,钱肯定是要给的。王先生表示,出现这种现象,简直就是放任“背车族”靠钻政策的空子,弁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