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石春日前与下属11个县(市、区)公安局长一一签订了“扫黑枪、除黑恶、反两抢”严打斗争责任状:如果缉枪打黑不力,公安局长就地免职。
近年来,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些枪支也从外地流到温州,涉枪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温州”,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铁腕出击,从打击涉枪、黑恶犯罪入手,在全市开展一场为期4个月的“扫黑枪、除黑恶、反两抢”专项斗争。
市公安局向市委、市政府立下了“军令状”: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查破率达100%,黑恶势力涉枪案件查破率达100%,现行涉枪案件查破率达100%,涉枪案件主要犯罪成员归案率达95%以上,彻底收缴涉枪案件的枪支弹药。
为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温州市公安局召开了一千余名股长以上民警参加的动员誓师大会。会上,市公安局长陈石春与下属县(市、区)公安局长一一签订了“严打”责任状,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立功授奖;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的民警和派出所所长,予以党政纪处理;对有恶不除、有黑不打、有案不破、有逃不抓、动作迟缓、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公安局长,予以通报批评、党政纪处理,直至就地免职。
温州市委副书记包哲东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责无旁贷。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赏罚分明、保障有力。他表示,温州市委、市政府将保持对“严打”斗争的经常性督查。如果哪个地方不认真落实责任状,缉枪打黑不力,公安局长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撤职的坚决撤职,决不心慈手软。(记者陈东升)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责任规定将出台 不作为将追究领导
“如果一个地方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多年来欺压残害老百姓,当地公安机关既不打掉它,也不报告,而被上级或者异地公安机关打掉的,要坚决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近日在接受中央新闻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采访团采访时透露说,公安部正在起草的《公安机关打黑除恶责任规定》已经基本成熟,很快就会出台。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李薇薇)日后,我国各级政法机关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重视发现、收集涉案“保护伞”的线索和证据,及时发现、甄别、查处涉案的“保护伞”,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党纪、政纪的要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也是中央政法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中强调的内容。根据这个《意见》,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中,要把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作为工作重点,要把打黑除恶工作成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