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局、监察局已征用了3颗卫星,来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见10月28日《新京报》)。
这条新闻在网上引起了一片嘲骂之声,大炮打苍蝇云云。对此,我倒是觉得不能一味嘲骂。通过卫星遥感测地乃是很常用的技术手段,在一定条件下的确可以提高效率。 这条新闻中真正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段:将由过去按季度监测,改为一两个月监测一次。安家盛局长表示,通过卫星,10多天就能看到卫星图片,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马上制止,从而避免违规行为成为既定事实,不可收拾。此举是要以预防为主。
这段话说明了如下几点:其一,违法用地一旦成为既定事实,一般就不会处理或会从轻处理。先上车后买票的策略是有效的。其二,过去的惯例是一季度监测一次,这中间违法用地者实际有近百日的时间来造成既定事实。其三,现在通过卫星遥感,10多天就能看到卫星图片,但是,还是要一两个月再监测一次。也就是说,违法用地者依然有30至60天的时间来造成既定事实。
这三点蕴含的意思非常丰富,一言难以尽述。我这里只问一点:国土局对于土地,到底有没有一个随时随地监控的长效管理?
美国人喜欢用管理一家企业来比喻管理一个国家,这虽然不是百分百的契合,但大体还是合适的。我们借用一下美国佬的思维方式,假定国土局是一家企业,那么,土地就可以看作是这家企业仓库里的货,如原料、产品、能源等等。你能够想象一家企业,每3个月或一两月才清查一次仓库,而在这之间的时间里,仓库里面货的流转,一概不管?这样一家企业要不关门,那就邪了门了。当然,除非它是一家中式垄断国企。
所以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屡屡落空,先不要谈什么权力干涉的问题,光看看我们国土局对土地的这种管理方式,就不难理解了。
社会学上有一派激进的观点就认为:所有的社会问题其实都是管理问题。我们国家的很多社会问题,其实都有政府行政部门管理水平低下的因素在其中。
我们的政府行政部门很像是我们的垄断国企,对内部管理的混乱常常听之任之。偶尔有人想做做事,加强一下管理,也只求助于外力,主要是某种科技手段,如这次北京国土局征用卫星,却不会下内功,采用直接的管理手段。不是说征用卫星这种科技手段就不好,只是在管理问题上,科技手段的功用总是有限的。我们征用3颗卫星,将北京市国土局的土地监测能力从3个月一周期提高到了一两个月一周期,那么,我们还要征用多少颗卫星,才能将北京市国土局的土地监测能力提高到长效水平呢?又还要征用多少颗卫星,才能将全国的土地监测水平提高到长效水平呢?
如果以这种方式建立一个现代国家,那天上真正的星星们就该有意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