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上了重病,并孑然一身,希望自己能在活着的最后日子里完成一个心愿:捐献遗体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近日,自贡市沿滩区的妇女曾永芬(化名)女士找到本报记者,希望我们能帮助她完成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捐献遗体。 可让曾女士尴尬的是,一连咨询了市内好几家大医院都说不接受遗体捐赠,这让她有些怅然若失。
遗愿:捐献遗体给需要的人
记者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见到了曾永芬,她38岁,是沿滩区刘山乡人。1998年6月,曾永芬同在云南打工的丈夫离婚。她生重病后,由于没有能力抚养儿子,其子回到父亲身边。医院检查后确诊:其腿病是因为长期严重缺钙,骨质疏松,股骨已经坏死。倘若治疗,手术费要10万元。为此,她多次想一死了之,可又舍不得10岁的儿子。
2006年10月24日,曾永芬因口腔内长了肿瘤住进了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她告诉记者,自己未来的日子不多了,经过慎重考虑,她决定捐献自己的器官和遗体。“如果社会上有人需要,无论是眼角膜、肾脏还是骨髓,只要能挽救那些生命,我死了也心满意足!”
尴尬:捐献遗体四处碰壁
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后,曾永芬拖着病躯和照顾自己的弟弟一道,与自贡市的各家医院联系。但咨询的几家医院的态度令他们很意外,“医院说暂时不能接收遗体捐献。”曾永芬表示,自己是真心想捐赠遗体,希望自己的最后遗愿能够实现。“谁能告诉我,遗体捐赠究竟该找哪里?
记者随后致电自贡市几家大医院,大多数医院称他们没有处理相关捐赠遗体事宜的机构,也不能接收骨髓和遗体的捐献。市内只有一家医院负责人表示,出于医学教学之用,该医院可以接受遗体捐赠,但需要捐赠人及其直系亲属与医院共同签一个协议,并举行一个公开的捐赠仪式,“医院现有的少量教学用的尸体,都是多年前留下来的,近10年来都没有遗体捐赠的情况出现。”
自贡一家大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即使医院要接受遗体捐赠,也只能接收整个遗体,并不接收单个脏器。“人体器官除了角膜在生命结束四个小时内有用以外,其他脏器只能作为教学使用!”
空白:我省尚未推广遗体捐赠
据自贡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但全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遗体捐献法规。因此,遗体捐赠、受供方的权利和义务难以界定。要根本解决这种“捐赠者不知该找谁、患者找不到供体”的尴尬局面,只能是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但是,现在与此有关的法律还在筹备中,所以捐献遗体和器官还没有法定的程序。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现在遗体捐赠的接受方没有被法定赋予给哪个机构,但一般承担该工作的都是各级红十字会,以及一些条件完善的大型医院。但四川全省目前的遗体捐赠都处于登记阶段。有意捐赠的人可以先到各地红十字会进行登记,留下本人或其他联系人的方式。一旦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红十字会将立即联系相关捐赠人完善相关手续。 文/图记者罗暄杨元禄(短信代码:427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