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李毅芬记者黄毅辉)结伴到新开的发廊试试新店的师傅手艺,不曾想这家无照经营的新店竟将她们的头发烫坏,而且使用的烫发药水是“三无”产品。
日前,陈女士和洪女士发现自家附近新开了一家发廊,便高高兴兴结伴去烫发,刚烫完却发现原本还乌黑健康的头发竟出现断裂、脱落,用梳子一扒,头发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掉。 这可吓坏了两位女士,她们当即责问店家,但店家与药水经销商相互推诿,拖延数日,不肯承担责任。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发廊只持有卫生许可证,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该店使用的烫发药水是没有中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在调解过程中,店家虽然承认顾客头发被烫坏的原因之一是员工操作不当,烫发的机器加热过度,但是坚持顾客应先找药水经销商理赔,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工商执法人员则指出,消费者在发廊接受服务时受到损害,有权直接向发廊要求赔偿,发廊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再根据责任划分向生产商或经销商追偿。
经调解,投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发廊承担消费者修护发质所需的一切费用,并给予陈女士和洪女士各5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