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通讯员刘丽娜、王晨记者李家伟)河间市64岁的杜大妈前两天遇到一件“误滴事件”:错把脚气水当成眼药滴到了眼睛里,忍到第二天早晨,实在忍受不住的杜大妈被送到了沧州市中心医院。该院眼科主任范玉香提醒说,使用眼药水千万不要大意,以免损伤眼睛。 据了解,杜大妈的右眼本来视力就不好,爱流泪,所以家里常备着眼药水。10月30日晚上,杜大妈吃完饭后在屋里看电视,感觉眼睛有点不舒服,就顺手拿起放在桌上的一瓶“眼药水”滴进眼里。哪知刚滴进去就觉得一阵剧痛,手一抖,药水洒了一脸,脸上都火辣辣的疼,杜大妈急忙跑到外屋用清水清洗,可是直到晚上11时多,仍是疼痛难忍。老伴叫来了医生,输上液勉强撑过一夜。第二天早晨,眼睛已经红肿起来的杜大妈在老伴的陪同下来到沧州市中心医院就医。经查,杜大妈上下眼睑膜烧伤脱落,角膜上皮剥脱水肿,角膜缘缺血。经过医生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医生说杜大妈仍有可能要接受手术治疗。
特别提醒
沧州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范玉香说,他们每年都要接收十多位错把脚气水当成眼药水使用的患者,不过像杜大妈把眼睛损伤得如此严重的还很少见。范主任提醒广大读者,眼睛不舒服要及时就诊,最好别私自使用眼药水。如果需要使用眼药水,要首先看清包装、名称、注意事项,千万不要大意。另外还要注意眼药水的使用日期是否过期,一般的眼药水使用日期为1个月,可很多人不注意,他们就经常接收到因使用过期眼药水导致损伤眼睛的患者。如果不慎发生了类似杜大妈这样的误滴事件,应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到半个小时,冲洗时要转动眼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