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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木工商所发放12315告示牌收费引起工商户不满 本报记者 宋亮亮 摄枫木工商所
读者投诉
区区一面牌价值40元
“工商所给我们每户发一个牌子,竟收40块钱,太让人难以理解了。”11月2日,屯昌县枫木镇的一名商店老板阿明向本报投诉。
据阿明(化名)介绍,11月1日,工商所人员来到他的商店,给了他一面写有“12315告示”的铁牌,并让他交40元。阿明当场质疑:“我们又没有要求工商所订制牌子,为什么要交钱?”工商人员告诉他,这是省工商局的统一规定,每户个体工商户均要求挂这种牌子,40元的收费也是统一定价。
阿明对这种解释不服,提出:“既然是统一收费,那给我收费发票。”但是工商人员没能拿出发票,也没有出具收据。
阿明说:“我们按规定上缴了各种费用。工商所作为管理机关,理应为我们提供一定的服务。发放一个12315告示牌,目的是督促我们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他们的职责范围所在,凭什么让我们交钱?”
现场调查
有50经营户被收40元
接到阿明的投诉后,11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屯昌县枫木镇。记者在镇上发现,镇上商店的墙上大都贴有一面铁制的“12315告示”牌,上面写着:“工商行政管理12315告示:当您的消费遇到麻烦时,可随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责任单位:枫木派出所;责任人:邓××。”牌上还公布了工商所的联系电话和12315投诉热线。铁牌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面告示牌是近期开始发放的,到目前为止,枫木镇共有50名个体工商户收到了这样的告示牌,而且每人都交钱40元,而工商所并没有就此次收费出具相关票据。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商店的老板,他们均对工商所发放告示牌收费的做法表示不满。王女士对记者说:“工商所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公布投诉热线等,这些都是应该的,根本就不能要钱。我们开个商店做生意也很不容易。再说了,他们这种收费的合法性也很值得怀疑。既然是统一收费,为什么拿不出发票?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一下,给我们一个说法。”
工商所解释
是执行省工商局规定
针对工商户们投诉的问题,下午3点半,记者来到屯昌县枫木镇工商所。据该所负责人邓所长介绍,工商所目前已经发放了50面告示牌,每面牌收费40元,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按照省工商局和县工商局的要求统一收费的。邓所长对记者说:“这些钱不是我们要的,每个牌40元我们都会上交。”
当天下午,针对枫木镇工商所发放“12315告示”牌收费40元的做法,记者采访了屯昌县工商局办公室谢主任。谢主任告诉记者,是否要“12315告示”牌,完全由个体工商户自愿决定,不能强制。关于枫木镇工商所发放“12315告示”牌收费40元的事情,屯昌县工商局也接到了群众的投诉,他将尽快把此问题向屯昌县工商局领导反映,并尽快展开调查。
省工商局表态
没有规定发牌收费
发放12315告示牌收费40元,是不是省工商局统一要求的?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告示牌确实是省工商局统一印制的,目的是更好、更方便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张贴在经营场所,对经营者来说也是一种监督和约束。但是,省工商局并没有要求各市县的工商部门在发放该牌的时候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他将对发放12315告示牌的有关精神再次向各市县的工商部门强调重申,并尽快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律师谈观点
收费不合法也不合理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工商所作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属于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职责所在。
在本案中,屯昌县枫木镇工商所发放的“12315告示”牌,其内容都是关于消费者维权的提示和联系电话,这是工商部门应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不能收取费用。
因此,工商所收费40元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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