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规划》。
《规划》指出,未来五年,本市将加快构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老年公寓等构成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研究将住房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办法,在土地、资金方面给予保障。
城八区禁止建低密度住宅
“十一五”时期,本市要调整房地产开发布局,城八区禁止建设容积率小于0.5的低密度住宅(一般普通住宅的密度在1.0以上),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度假村,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增量住宅主要建在通州、顺义、大兴、昌平等新城、南城和边缘集团。
旧城不再建大型行政设施
为优化疏解中心城、尤其是核心区的功能与人口,“十一五”时期,本市将严格控制中心城中心地区的城市建设总量,旧城内不再安排大型行政办公设施。
对于旧城要鼓励实施王府井、西单、前门等商贸文化旅游区的文化事业、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项目,实施部分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等设施的搬迁,公主坟、木樨园、望京、北苑、石景山的综合商业、小商品批发市场实施整治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