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文弈)俗话说“虎毒不食子”。集美的王某却因与妻子关系紧张,将自己年仅1周岁的亲生儿子卖掉。尽管事后王某后悔不已,四处寻找儿子,并向警方投案,儿子最终也被找回,但仍将面临“拐卖儿童罪”的指控。
2006年6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集美区警方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警求助,称他年仅1周岁的儿子小齐(化名)被一对身份不详的男女拐走,要求警方帮忙查找儿子下落。但警方帮王某找了10多天,小齐却一点消息都没有。
2006年6月26日,王某再次来到公安局,不过此次他是来投案,声称是自己卖掉了儿子。王某告诉警方,他在2006年5月11日7点左右,在集美区塘埔路建设银行门口,将儿子小齐卖给了姓左和姓马的一对夫妇,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
公安机关遂立案并展开侦查。通过王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在建行分行调取到收买人在集东支行自动取款机取款的录像资料后,顺滕摸瓜,查到是安徽省马鞍山市左某、马某夫妇买下了小齐。2006年7月3日晚,小齐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被公安民警解救后由其祖父带回厦门。
2006年7月11日,王某被集美区警方刑事拘留。关于卖掉自儿子的原因,王某竟荒唐地称,是因自己和妻子关系紧张,他是为了不让儿子受累才起了将儿子卖掉的念头。王某先是通过QQ网聊与左某、马某夫妇进行联系,后左某、马某夫妇坐火车到厦门并约定地点与王某交易。事后在家人责骂劝说下,王某后悔不已想找回儿子,却苦于不知买主地址,独自到北京寻子近一个月未果之后,只好报警。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出卖自己年仅1周岁的儿子,情节恶劣,以其涉嫌“拐卖儿童罪”向集美法院提起公诉。校对陈晓东版式黄雪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