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连锁店的还不起5万多
今年9月,南京白下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民事案件,市民田某被判决归还拖欠的货款5.3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后,田某迟迟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白下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斌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件。 吴斌调查发现,田某和丈夫一起开有销售盐水鸭的商店,且在南京有3家连锁店,这样的经济状况,还不起5万多元的货款有些令人费解。于是吴斌将田某传唤到法院询问。
“你为什么没有钱还款?”“我虽然开有3家店,但是现在有2家的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没有正式营业。”
在交谈中,田某一再表示自己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多只能分期还钱,每个月还5000元。“否则就没门”。
财产只有“一辆自行车”
一时没有办法,吴斌拿出报表,让田某申报个人财产。一会儿,田某交上了财产申报表,在可以被执行财产当中,她写着:一辆自行车。
吴斌马上正告说,如果不如实申报财产,将承担法律后果。“我有3个小孩,如果你们拘留我,我就让小孩到法院来吃饭。”“如果你敢这样做,将承担更大的法律后果。”此言一出,田某突然开始抽搐起来。
“我上次头被打了,医生说我不能激动,一激动就会抽搐。”田某一边作瘫倒状,一边告诉法官。申请执行人在旁边一听就急了,他告诉法官,她是装的,以前也没听说过她有什么毛病。
“虽然她除了抽搐之外,并没有嘴唇发紫或者吐白沫之类的症状,但是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还是打电话找来了她的丈夫王某。”吴斌说。
家中搜出财产还真不少
一个小时后,王某赶到了法院,他告诉法官,妻子的抽搐的确不是装的。但是对于法院要求的还款,他同样表示无能为力。
“你们在财产申报表中申报了一辆自行车,难道没有比自行车更值钱的财产了?有没有彩电?”吴斌高声质问。
“彩电是有的,家里还有一台电脑,没有金银首饰,没有信用卡、没有存款、现金也没有,在外也没有债权。”王某赶紧回答说。
于是,法官决定马上到田某家中进行搜查。在他们位于御道街的家中,法官们搜出了现金4万余元和6本存折。在一家银行里,法官又查出一张存折中有3.5万元。很快,5.3万余元的执行款顺利执行结束。
针对田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白下区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昨天,田某已经将罚款交付。通讯员 白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你有什么可以被执行的财产?”“一辆自行车。”当法官找到“老赖”查询财产时,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南京一名“老赖”的“幽默感”并没有难住法院,法官很快就从“老赖”家中搜出了几万元现金和存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