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日讯今年1至10月份,哈市共发生涉及货车超载的道路交通事故12起,共造成6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万4千元。然而记者在跟随交警执勤时却发现,货车驾驶人和车主对超载现象的危害反应冷淡。8日,记者随警检查的两个小时中,共查处11台超载货车,其中超载超过30%以上的3台。
上午10时30分许,高某驾驶黑R15999号货车在南直路行驶时因严重超载被交警依法取缔;袁某驾驶货车在韩家洼子因严重超载被交警处罚。以上货车都因为超载30%以上被交警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卸载转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