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巨人”IBM再次陷入“贿赂”丑闻,但与前次不同,这次是发生在中国,且与中国建设银行前董事长张恩照有关。据报道,张受贿案的判决书中提到,IBM曾向一位协助行贿张的销售代理支付了22.5万美元。此新闻一经曝露,在国内外再次掀起了对外资公司商业伦理的拷问。
近年来,外国企业对中国大型国有银行合同的竞争非常激烈,这些银行已支出巨额资金用于升级其IT系统。这样的合作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纠葛?中国媒体报道称,这位名叫邹建华的销售代理是张恩照的朋友,曾向张恩照推荐IBM。
——11月8日《金融时报》报道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IBM被证实通过邹建华贿赂张恩照,那么该公司可能涉嫌违反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该法规定,向外国相关人员行贿的个人将被罚款10万美元并处5年监禁,对公司的罚款则高达200万美元。此外,任何个人或者公司一旦被指控违反了这一法律,将被终止其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被裁决进行商业贿赂的公司更不能获得出口资格。
——11月7日,彭博社报道
由于IBM公司无法获取该案件的法庭文件,因此无法就此判决发表评论。IBM每年都要求所有员工,按照IBM商业行为准则遵守与公司全球业务相关的法规。在该准则中已明确规定禁止行贿。
——11月8日,IBM中国公司公关部门相关发言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去年1月4日,韩国检察官宣布,IBM在韩国的分公司,向韩国官员行贿,并与其它公司合谋,以确保获得政府方面价值660亿韩元(约合5500万美元)的合同,包括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48人因涉嫌行贿和其它违法行为而被起诉。此案成为韩国有史以来最大一宗涉及外资企业的公司腐败案。
——11月9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我希望申明一下:我之前没有接受过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此前一些媒体关于采访过我的说法,都是不属实的。关于IBM涉嫌行贿的问题,我的答复是,张恩照案当中没有。境外媒体报道的IBM在本案中涉嫌向张行贿的巨额金钱,仅限于“吃喝”。
——11月8日,张恩照的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忘掉跨国公司吧,目前的大企业之道是“全球整合”。我认为,“全球整合的企业”是一种更好、盈利能力更高的业务活动组织方式。目前IBM的第一个挑战是“确保高价值能力的供应”;第二个挑战是IBM之前曾经遇到过的,即官员行贿问题。
———6月13日,IBM的掌门人帕米萨诺表示
在这种扭曲的情况下,外资企业渐渐也学会了“关系哲学”,选择“入乡随俗”几乎已成为业内的“行规”,因为这样更容易获得利益。
——10月5日,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这样评论近年来被暴光的多起外资企业行贿案
一些跨国公司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在严明的法律制约下,还算规矩,然而当他们到了中国这样一些发展中国家,在部分权大于法、腐败横行的地区,他们迅速转变了行为方式,他们开始大肆行贿,收买政府官员,收买一切权力能通行的地方。甚至企图影响我国一些行业规则的制定。
——2月10日,新华网评论
当外企用无奈、被迫来为自己寻找借口时,我们其实也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商业环境,反思一下某些部门和利益群体的所作所为。当外企将行贿用到得心应手时,也许是有关部门行动的时候了。
——11月9日,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马端红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