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肖利敏 实习生 刘光荣记者石一/摄)不满上大学的女友提出分手,30岁的荆门男子李建华闯进女友寝室,将女友刺死。昨日,这起校园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李建华,荆门沙洋区曾集镇人,案发前在深圳做空调安装工。 被害人靳丹21岁,荆门人,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大三学生。据悉,两人通过网络认识并恋爱。案发前,靳丹已与李分手。
检方指控,今年6月1日,李建华从深圳来汉约见靳丹,遭到拒绝。李遂购买一把木柄尖刀,于当日11时许,窜至靳丹寝室门前。李用另一折叠小刀割破左腕,称要自杀,大叫踢门。
见没人开门,李踹开寝室门。寝室内的女生们看到左手滴血、右手持刀的李建华,吓得四散奔逃。李又踹开卫生间,将身着睡衣、瑟瑟发抖的靳丹抓住,用木柄尖刀,向其前胸猛刺一刀。靳丹逃走时,李又向其后背猛刺一刀。靳丹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李当场被抓。
6月3日是靳丹21岁生日,李建华称,他是准备赶来给她过生日的。
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建华。靳丹家属向李建华索赔50万元。昨日庭上,李建华对杀人罪行供认不讳。他称,他和靳丹通过网络认识后,谈恋爱3年,后因靳丹父母的反对,靳提出分手。这次是靳丹约他来汉的,他买了两把刀,一把是想作为“生日礼物”送给靳,因为靳丹不见他,一时冲动才用“生日礼物”做了杀人凶器。杀人后他在寝室来回走动,没有逃跑,这应该算主动自首。李的说法均遭到检方的反驳。
李建华最后颤抖着认罪:“我对不起我最爱的人”。他希望亲属帮他赔偿50万元,以求宽大处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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