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10日对当地备受关注的“5.26”房地产老板被抢劫杀害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案犯黄糖昌、黄敏昌死刑,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10月,黄糖昌在武江区一洗车档口打工时,了解到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吴某有钱,即起抢劫歹念。
其间,黄糖昌多次与黄敏昌商议抢劫吴某和杀人灭口之事,黄敏昌表示同意,二人并准备水果刀两把。之后,黄糖昌、黄敏昌多次到该公司对面街道及附近观察、守候,寻找作案机会均未得逞。
今年5月26日中午,二人再次窜到该公司对面街道守候。中午12时10分许,黄糖昌、黄敏昌见该公司员工下班离开,被害人吴某仍在公司里,便进入该公司,用水果刀架在该公司保安员谢某的脖子上进行威胁,将谢某推进吴某的办公室。
接着二人对吴、谢进行殴打,黄敏昌用铝芯电线将吴某的双手反绑,抢走吴某钱包内人民币2300元及内存20余万元的信用卡一张,并逼吴某说出密码。
随后,黄敏昌即到该公司对面的银行柜员机支取人民币2500元后,返回现场与黄敏昌一起用事先携带的水果刀将被害人吴某、谢某刺死后逃离现场。
紧接着,黄糖昌、黄敏昌用抢来的信用卡先后到武江某银行柜员机取走人民币2500元和到浈江区某电器商场刷卡消费人民币7147元,购买了摩托罗拉牌手机三部。事后,黄糖昌分得赃款5000元、手机一部,黄敏昌分得赃款2300元和手机两部。(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