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线电视记者]:请教一下:经济犯罪率方面是持续上升的,原因是什么?还有最近发生的像上海社保资金方面的案件,涉及的金额比较多,涉及的官员也是比较高层的,你们破案的时候会不会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办法加强打击这方面犯罪的力度?谢谢。
[武和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我们的管理手段还要逐步跟上,尤其是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漏洞,存在着诱发经济犯罪的一些客体侵犯的对象,这类问题正在逐步增多,这是趋势。我们国家从立法角度专门设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这方面的专章,列了数十条的罪名,显示了我国政府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说明立法机关的态度,同时全国公安机关,从公安部一直到各地市基层公安机关都有一支专门打击经济犯罪的力量,专司经济犯罪案件,形成了一支有一定素质、有一定数量规模、有一定战斗能力的专业的队伍。
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我记得在发布会上多次介绍,包括打击各种诈骗、各种利用市场经济、利用股票犯罪的案件,特别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安部在全国,从前年起一直组织了打击假冒伪劣、包括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的“山鹰行动”,我已经给大家作了介绍。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公安机关要为整个市场经济的建设保驾护航。其中对经济犯罪我们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也包括你刚才提到的上海的这类经济犯罪案件和其他地区的经济犯罪案件。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刚才您也提到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升幅比较大,今年1至10月份具体的数字是多少?发案的情况有什么特点?哪些行业和地区比较高发?警方对这类案件的高发有没有应对的措施,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武和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从元月至10月份是1904起,列举了这样几项,一个是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再一个是假冒专利案件,还有一个是侵权复制品案件,这几类案件都呈上升趋势。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再一个说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支持。
我们国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公安机关作为警方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现在作为公安机关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各地都要求组织专项行动,保护知识产权。在打击经济犯罪领域里面,保护知识产权的任务,公安机关目前是非常明确,我们届时可以组织一些专场的新闻发布会,将一些个案向媒体朋友们介绍。
[日本东京广播公司]:10月26日外交部发布会上,刘建超先生说,有两个人由于贩卖危险物品被逮捕了,请问当时说的“危险物品”是指什么?是不是浓缩铀?这个问题有没有新的进展?第二,这两个人具体身份有没有了解?他们是不是朝鲜族人?最后一个问题,这两个人为什么持有这些危险物品?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谢谢。
[武和平]:这位先生所说的我还不太清楚,我下面会了解一下,然后再具体告知大家。
[路透社记者]:能不能讲一下1到10月份的群体事件有没有下降?如果有下降的话,是什么原因?
[武和平]:我记得关于群体事件多次作了回答,我还愿意向各位朋友介绍一下这个情况。刚才这位朋友谈到的问题,我还想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群众的利益诉求事宜。对于群众利益诉求事宜相当一部分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得以解决,但是还有一些人采取了非正常的方式进行表达,有的行为甚至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其中个别人还触犯了法律。但是,随着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特别是拓宽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这类事情在不断减少。作为这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列入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来进行统计。我想说明,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去解决。刚才介绍到的关于公安机关的“三基”工作,加强公安机关的“三基”工作和社区警务战略的目的就是在于使更多的民警深入到社区和农村,来了解社情民意,开展大家共同关心的一些矛盾纠纷和排查工作。
第一方面要避免民转刑的案件。刚才给大家提示,有一些伤害案件、伤害致死案件或者杀人案件,相当的比例,刚才给大家介绍的是,今年上半年以来,由于这类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形成的刑事恶性案件,包括杀人案件占了36.17%。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案件,这是公安机关首先要排查的。再一方面,对可能酿成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导致的事件,这些苗头和因素,我们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要由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面来解决,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现场秩序,并对造成社会危害的、触及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行为进行追究,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至于有关数字,你可以通过我们进行披露的材料看到。
[香港南华早报]: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还是群体性事件。昨天《人民日报》有报道,1至10月份,刑事案件下降多少,治安案件下降多少,群体性事件下降20%,我们想知道《人民日报》这个数字哪里来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个具体的案子,四川广安有个孩子因为医疗问题,最后引发群体性事件,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武和平]:你刚才提到的数字是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披露的。对于你讲到的个案问题,我们了解到,当地党委政府对这个事件非常重视,这个事件已经平息,有关的原因正在调查处理。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问两个问题。一是前一段时间要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证券行动,公安部已经掌握的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形式?现在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如果老百姓遇到证券诈骗,有哪些举报的途径?第二,涉税的违法信息应该举报,不法分子传播涉税的违法信息有哪些手段?老百姓如果已经非法取得的发票以及使用的,应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什么样的情况是属于非法取得发票的?还有,如果自己的手机邮箱收到这类的涉税的违法信息,应该怎么样举报?向公安部门还是地税部门?
[武和平]:非常感谢这位朋友提出了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组织的一些专项的工作行动。这些问题我想很快通过我们部里面专门的业务部门,届时我们专门组织有关的发布会进行具体介绍,我们也非常希望朋友们,你们就哪些问题感兴趣,在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当中,或者具体的哪些专业领域,要了解哪些情况,我们会很快给大家反馈,我们不久就会组织这样的发布会告知大家。
[东方日报记者]:北京和广东正在进行的禁养大型犬的行动,这项行动会不会扩展到全国?
[鲍遂献]: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所以在对待养犬的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照顾彼此的关切。
对于养犬人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学、文明地养犬。对于不养犬的人来讲,也要理解、宽容养犬人的情况。
国家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于养犬的管理涉及到几个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职责来分工,公安机关主要是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主要负责查处涉犬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犬伤人的问题,另外一个是犬扰民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驱使恶犬来伤人,用犬来阻碍执行公务,对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相关的部门做好规范养犬的工作。目前,我们在媒体上看到,各地都在开展规范养犬的行为,我想这项工作还是要依法、科学、有序的进行。我开始的时候讲了,要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公安机关一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谢谢。
[武和平]:我想接着鲍局长的回答说一些。养犬的问题确实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件事情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我想借这个机会也请媒体的朋友们配合相关的管理部门,共同从舆论上加以引导。一共是三点:一是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各个部门协调起来齐抓共管。因为养犬的问题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涉及到卫生、农业、畜牧、建设、城管和公安机关,各地依据当地的法律和法规,职能部门的职责不尽一致,但是都有相关部门共同做工作,同时需要大量的协调。二是通过我们的媒体,通过我们的舆论来引导全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都意识到强化养犬的管理是为了维护包括养犬人利益在内的群众权利,积极倡导科学养犬。三是依法规范,要完善现有法律,现在的法律正在做调整和修改。通过依法管理,有效地预防、控制犬类的疾病,同时有效地解决存在的犬伤民、犬咬民的问题。希望借助各位媒体朋友进一步跟我们共同做好工作。
[京华时报记者]:各地公安机关限养地区没收了一些无证犬和流浪犬,对这些无证犬和流浪犬应该如何处理?据我所知,有些地区将没收上来的犬杀掉或者饲养之后有人领养、卖掉,到底没收的这些犬应该怎样处理?
[鲍遂献]: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和饲养以后,主要还是怕这些犬出来伤人,出于保障公共安全来考虑。我还没有听说哪些地方收容了犬以后杀掉的事。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把它收容起来还是要作为朋友来对待,还是要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我也不赞成把它杀掉,当然有一些有狂犬病的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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