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协管员上岗三月便“下岗”
五大因素使兰州市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努力遭受重挫
今年7月28日,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启动仪式在东方红广场隆重举行,来自近郊四区的1000名城市协管员身着火红的马甲走上街头,正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然而仅仅过了3个月,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的工作即被紧急叫停。11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由于存在城市协管员执法资格、经费以及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协管工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兰州市已决定暂时停止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此举表明兰州市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努力遭受重挫,今后将何去何从,是摆在城市管理决策者面前的又一道课题。
事件:
千名协管员中止上街
记者获悉,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已向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城管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工作的紧急通知》,从10月31日正式停止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工作。近郊四区执法局在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紧急通知后,务必将拖欠城市协管员的工资(每月200元)全额补发。另外,配发给城市协管员的证件及带有“城市协管”标志字样的红色马甲一律收回,并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马建兰在安宁区培黎街道曾当了两个多月的城市协管员,她这段时间一直“赋闲”在家,处于半失业状态,她忧心忡忡地说:“孩子在上大学,家庭收入较少而花销多,什么时候才能上岗又是未知数,因此非常犯愁。”
原因:
五大因素“绊倒”协管
是什么原因导致千名协管员“昙花一现”呢?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志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根据兰州市政府今年出台的《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实施方案》,城市协管员的工资补助由各区财政拨付,但各区财政部门经费拮据,无法在经济上保障协管员上街巡察工作的运行;其二,协管员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使得他们对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协管区域等均不明确,执行任务时比较盲目,有时会逾越自身协管权限;其三,城市协管员对兰州来说,是新生事物,没有经过前期的试点就在全市全面推广,确实有些操之过急,暂时受挫也在意料之中;其四,协管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成员年龄较大,思想相对保守,对自身职责、任务理解不到位,上街巡察后没有信心,协助执法过程中表现畏怯,再就是态度粗蛮,不能文明用语;其五,有些区在对待城市协管员的态度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例如在对协管员的前期培训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仓促之下有的培训课只安排了一上午,这显然不够。
基于上述因素的困扰,导致千名协管员上街巡察的工作最终无法落实,而作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没有成功”。
溯源:
探索城管长效机制
据悉,今年年初,围绕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这一课题,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和兰州市创建文明办有关负责人曾达成共识:借鉴外地先进城管经验,兰州城市管理工作也可让城市协管员“入列”,以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6月12日,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实施方案》,全市城市协管员总名额控制在1000人,其中城关区500人,七里河区、西固区各200人,安宁区100人。
根据方案,千名城市协管员被赋予了七大职责: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协助管理并实施处罚;制止和处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及从高空向下或者从建构筑物、车辆向外掷物、泼污水等行为;制止和处理无证经营、乱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制止和处理破坏公共设施、城市树木、绿地等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工作;发现和报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其他有关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报记者 李国林 实习生 彭斌
处罚权引出“执法资格”争议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实习生彭斌)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后,各区执法局要委托城市协管员在授权范围内协助城管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票据由区执法局统一供应,罚没收入统一上缴区财政专户储存。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悉,城关区协管员协助执法的过程中,曾出现了一例“10元罚款”的处罚案例,但是市民对协管员的执法主体资格提出了质疑,要求处罚者出示执法证件时,协管员却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因此,兰州市城市协管员唯一一例行使处罚权的案例以失败告终。
根据《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实施方案》,协管员可拥有10项处罚权: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罚款;从高空向下或者从建构筑物、车辆向外掷物、泼污水的,处以50元罚款;在墙壁、电杆、树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50元罚款;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地和设施用地范围内设摊兜售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