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获悉,自2004年海南省实施“三集中”扶贫新机制以来,3年来累计集中整合各类农村建设资金14.21亿元,使有限、分散的支农和扶贫资金发挥1+1>2的集中效应。
所谓“三集中”,就是集中扶贫对象、集中使用扶贫资金、集中解决制约贫困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 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灌溉难和居住条件差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实施“三集中”扶贫新机制,集中精力,加强海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海南的一项重大举措。
“三集中”是海南省扶贫和投资管理机制的创新
实施“三集中”机制,既能提升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调控能力,又能通过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计划安排,减少或避免项目多头申报、多家审批的混乱现象发生。
目前,海南省农村建设投资分为三类十几个专项,分属财政、民宗、民政、发改、农业、扶贫、林业、水利、教育、卫生10个部门单独或联合管理。
调查发现,各类涉农资金由于渠道来源不同,确实存在多头管理、使用分散、安排重复、规划滞后、缺乏统筹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省农村政策性投资的实际效果。
为提高政策性投资的公共效应,创新海南省扶贫和投资管理机制,在2003年11月,省委书记汪啸风在省委四届四次全会上提出,要改革海南省农村扶贫工作体制,积极推行“三集中”新机制。
2004年初,省长卫留成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把“三集中”工作具体化,提出要把中部开发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三集中”的扶贫工作新思路,集中不同来源和渠道的扶贫资金和支农资金,集中向中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集中用于人畜饮水、县乡公路、农村沼气、茅草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