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5日讯:
近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3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费、死亡赔偿金等17万余元。
2005年12月5日晚11时许,张某某与其丈夫刘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遭到其辱骂和无理的暴打,情急之下,张某某用自家茶几上的水果刀将被害人的右腹部捅刺两刀、左胸部划伤,被害人跑出门外在单元楼道口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肺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被告人辩解,被害人经常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而伤害事件是自己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发生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家庭暴力是造成本案的直接原因之一。
审理后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有投案自守情节,并对受害人有施救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夏合琴)(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