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王乙借钱遭到拒绝,尚甲遂产生报复心理并伪造王乙的身份证,将其信用卡挂失,并预谋与王丙合伙将王乙信用卡里面的钱取走。记者昨天从顺义检察院获悉,法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尚甲拘役五个月,王丙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尚甲和王乙均系北京市朝阳区某回收公司的员工。今年6月间,尚甲向司机王乙提出想借用500元钱遭拒,遂产生报复的念头。因王乙平日总是把驾驶证连同身份证和信用卡一起放在驾驶室里,于是尚甲偷偷记下了王乙的身份证号码和信用卡号码,之后通过街头的小广告,找人伪造了一个王乙的身份证。
6月23日,尚甲到建设银行顺义区天竺支行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冒充王乙,并利用王乙身份证号码猜出信用卡的密码,将王乙的信用卡予以挂失。6月30日尚甲怕再去银行被录像,就指使王丙前去银行领取新卡,并提取卡中的存款7500元,当王丙在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后王丙被当场抓获,尚甲同日亦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