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长沙市宁乡县与岳阳市平江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分别于25日、26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现场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002年以来,宁乡县累计投入生态示范区建设资金31.56亿元,完成生态建设重点工程30项,并于2005年11月通过生态示范区省级验收。
平江县投资29.5亿元,落实了包括汨罗江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改水改厕等在内的十大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此次验收的问卷调查表明,宁乡与平江两地群众对所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率分别为94.6%和95%。
考核验收组认为,宁乡县与平江县的各项指标分别达到且部分指标优于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二类地区标准与三类地区标准。
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唐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