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贵阳市制定了该市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该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监测措施,否则食品经营场所不准入学校。
制度从学校食堂及餐饮点的食品生产设备、生产场所的环境及加工间功能布局,及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一系列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制度中明确,各学校食堂及餐饮点的主体资格应合法,必须严格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经审查合格、办证后才准入学校。而且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而学校食堂及餐饮点的从业人员也必须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才准入学校参与食品生产及经营。农村学校小伙房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也须具有符合食品从业要求的健康证明。
同时,制度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场所的环境、布局、卫生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市直属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场所的环境及加工间功能布局必须按照市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达到C级以上等次。区(市、县)学校食堂,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求创造条件分期达到C级以上等次。各级各类学校餐饮点及农村学校小伙房的环境及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才准入学校。
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所经营的食品不能超过“卫生许可”的经营范围,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工商、卫生部门要求,否则不准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