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实习生崔政)11月30日上午,邢台市纪委和邢台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就近期开展的“千家企业评部门”情况予以通报,其中,邢台市交警支队综合得分最低。
为进一步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10月24日至11月8日,邢台市纪委和邢台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千家企业评议市直部门活动,此次评议由全市入统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参加,对邢台市发改委等34个与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密切的市直执法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及重点服务单位进行评议。 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共发放测评票927张,回收916张,回收率达98.8%。
在30日的通报中指出,此次评议,虽然对被评单位和单位总体满意率都达到了80%以上,但不满意率高于总体平均值的有10个部门和单位,占被评部门的29%,其中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交警支队的不满意率较高,后者达到19.1%。
据悉,该评议结果,将作为年终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列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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