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31东北新闻网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获悉,1日,《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实施细则》开始在哈尔滨市正式施行。今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实施情况、行政机关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及其落实情况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信息,行政机关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重大灾情、事故的发生、处理情况应公开
据介绍,应公开的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的政务信息包括:市政府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以及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各类专业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应公开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政务信息包括: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实施情况;行政机关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及其落实情况;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救灾、扶贫、优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社会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标准、条件以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廉租住房的建设、租赁以及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况;旅游风景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邮政、通信、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项目的定价、价格调整情况;税收的依据、标准和征管情况;收费、收取基金、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范围、程序以及有关费、款的收缴情况;税费减免、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及其落实情况。
行政机关掌握的资金、项目、指标的分配、使用、落实情况应公开
在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立项、投入、验收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和工程进展的情况;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公告、业务代理机构名录及其监督情况;行政机关掌握的资金、项目、指标的分配、使用、落实情况;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审计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方面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主要领导职责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公务员、其他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军转干部、退伍士兵安置、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理决定方面,政府应公开的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的依据、程序、条件、申报材料、时限、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部门、程序、依据、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同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也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
据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要办公地点、公众密集地的政务公开厅和公开栏、信息查询点、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或者通告;新闻发布会、征求意见会;政府在档案馆设立的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以及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其他形式。据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东北网-哈尔滨日报左楠)[责任编辑:孙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