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檀勇实习生张鹏)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建萤石矿厂,一旦开工投产其废水将直接排入当地饮用水源中。近日,省环保局核查歙县城区10余万居民投诉,勒令绩溪县的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
今年9月,省委办公厅批转“歙县城区10余万群众对上游正兴建大型萤石矿厂影响该县饮用水安全的反映”,要求省环保局进行核实,田维谦副省长就此事作出重要批示。 省环保局立即组织检查组赶赴现场,就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萤石精粉加工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影响区域歙县进行调查。经核实,该项目在未履行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于今年6月8日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境内,距绩溪和歙县两县交界碑仅300米左右;其投产后外排废水接纳水域杨之河竟然就是歙县县城及桂林镇沿岸居民饮用水源,严重威胁当地约10万居民饮水安全。
随后,省环保局又组织省冶金工业协会、省建材工业协会、省环科院等部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省环保局于10月9日在绩溪县召开协调会,并决定:该项目业主单位立即停止该项目建设,消除环境隐患;项目重新选址并进行充分论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审慎选择产业与项目,严格环境审批手续。
据了解,目前,该萤石矿厂项目已停止建设,绩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正根据协调会要求,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