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字同意11天之后,11月24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国务院制订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这是公安系统第一次如此全面完整地制订组织管理法规。”起草小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
待遇跟不上,强行命令“警力下沉”只会陷入原来的“下沉——上浮——再下沉——再上浮”的怪圈。
解决基层民警晋级问题
条例出台前夕,一位安徽省的警察在网上发帖抱怨:“本人大专毕业后从警22年,现在还是个股级。”
起草小组成员说,这位警察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长期以来,一线、基层民警晋升不易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仅以改革前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其一线警力仅为全部警力的48.5%。待遇跟不上,强行命令“警力下沉”只会陷入原来的“下沉——上浮——再下沉——再上浮”的怪圈。
而警力难以“下沉”的原因之一,在于基层和一线公安机关更难得到晋升机会。相对于其他机关,公安机关在重构职务职级方面更为迫切。目前,公安系统在编警力约占公务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在规模上居于首位。“但是,相对于其他部门,20人中就有一个局长,五个处长,八个科长相比,公安部门则是200人中只有一个局长,五个处长,八个科长”,起草小组成员告诉记者,“这导致公安系统压职压级的问题异常突出”。
仿效《公务员法》中职务与职级的规定,起草小组设计了警员职务序列。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至四级警长和一至三级警员。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这些规定解决了公安系统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如果一个老警察与局长同时进入公安系统,这项规定将保证其待遇与局长‘大体平衡’,从而使更多一线警力安心工作。”余凌云说。
警察“自费破案”计量单位不是万,而是亿,在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地区,被害人出钱破案。
20%的警察被拖欠工资
“全国还有20%的警察被拖欠工资。”在公安部和人事部联合调研之后,起草小组成员告诉记者。
至于警察“自费破案”(警察个人先垫资破案)的总金额,这位成员没有透露具体的数字,只是说“计量单位不是万,而是亿”。在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地区,甚至还有被害人出钱破案的现象。
显然,这正是“以罚代管”“指标制”背后的动力源泉。尽管“收支两条线”多年来被反复强调,但制度规定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仍然让一些警察铤而走险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各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费项目和标准,将公安机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并对经济困难地区的公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据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