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部分指标拟进行调整,主要涉及环保、事故死亡率等方面。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副市长翟鸿祥作了相关报告。
按照此次的调整方案,拟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耕地保有量”等三个指标。
对于调整原因,翟鸿祥解释说,不久前,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将上述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北京的情况看,上述指标其实在“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中都已经给予了考虑和具体安排,并纳入了“十一五”规划。只是有的指标纳入了专项规划,没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
增加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1.6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9.9万吨,下降14.7%。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9.1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15.2万吨,下降20.4%。
解读: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质受有机物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二氧化硫是大气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规划《纲要》中增加这两个指标,有利于发挥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到201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10%以上。
解读:该指标是综合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综合指标。在《纲要》中增加这个指标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监管。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以将来国土资源部对本市下达的分解指标为准。
解读:该指标对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加强保护耕地具有重要意义。
调整指标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由原来比“十五”期末降低“15%”,调整为降低“20%”。
解读:随着北京污染大户的逐步搬迁和加强节能工作的要求做出此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