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5日,交警部门对辽宁大学、市第一六六中学的两名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抄报。然而,事过二日,上述两家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重视不够,没有任何信息反馈,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