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晚报消息(王冰 记者 赵丽娜实习生孙静)通过多家婚介所,男子李言(化名)借各种理由骗取三名女子的钱物和感情。近日,铁东法院一审宣判,李言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李言通过某婚介所,与女子刘红(化名)相识,2月至3月,李言以处对象为由,多次来到刘红家,以出差用钱、修车、参加婚礼、为刘红找工作等名义,骗走现金5900元,摩托车一台,手机一部,绒衣、裤子、夹克、大衣各一件。 经鉴定,财物总价值16083元。
今年4月18日,李言又通过另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女子张敏(化名)。4月26日至29日,李言又以处对象为由,多次来到张敏家,以准备回深圳父母家,没有时间买衣服及参加同学婚礼钱不够等原由,骗取1300元钱,帽子、白色衬衫、休闲服、夹克等各一件。经鉴定,财物总价值1890元。
今年4月9日,李言通过征婚启事,与女子王霞(化名)相识,以虚假身份和各种理由骗走1400元钱。
被骗三人均在事后报案,今年6月27日,李言被公安机关逮捕。
法院认为,李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关于本站- 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辽-2-4-20050061辽ICP备05015587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