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腊月二十六开始卖炮
“禁放”12年后,郑州市终于“限放”,许多市民打心眼里高兴。过年终于可以在家门口放炮了,再也不用躲躲闪闪地跑到黄河边。
郑州市将设置多少鞭炮销售点?对卖炮的怎样限制?市民去哪儿买炮?什么地方不能放炮……昨日,记者咨询了安监、供销、公安等部门,为您打探。
卖炮有规划
市区销售点不超过1000个
“今年郑州市区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会超过1000个,可能在800个左右。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明生介绍,具体数字还要等市政府最后的审批。
按《郑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安监部门的相关职责有: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会同公安部门做好禁放区内烟花爆竹有限销售、燃放及禁放工作,负责确定销售网点及销售时间和品种。
李明生说,要想在市区内零售烟花爆竹,必须先办证。此外,市安监部门已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了合理规划。
摆摊条件严
没有门面房别想摆炮摊
“过年能放炮了,弄个炮摊估计能挣钱。”
许多有商业敏感的市民,近几日不断往报社打来电话询问:经营烟花爆竹的手续怎么办?
“想销售鞭炮,没有门面房可不行。”郑州市安监局安监三处处长田梅介绍,不能像以前那样在马路边随便支个摊就卖了,郑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者至少要有一间10平方米的固定门面房,同时还要有专用仓库保管,烟花爆竹不能和易燃物品堆放在一起。流动卖炮、占道经营、露天经营者,烟花爆竹不仅会被城管没收,还会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市民申请卖炮,可先向所在区域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向郑州市安监局申报,两级审核合格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还需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活动。
田梅说,鞭炮储存是一个大问题,为防止事故,安监部门将对经营者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后发放上岗证,没有上岗证不能开张。
私炮不能卖
卖“私炮”情节严重可拘留
“买鞭炮先看销售点有无许可证。”田梅介绍,摆摊卖炮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销售点都是非法经营,市民千万不要购买和燃放。
为了让市民能买到正规厂家产品,将来开始销售后,安监部门将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不定期检查。
如果正规零售点销售“私炮”,安监部门将吊销其销售许可证,没收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科一负责人介绍:“警方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运输和燃放方面的安全。如果各种手续和设施齐全,就给他们颁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过年时,我们还将组织民警会同工商部门上街清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按照《郑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凡是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先到交通局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手续,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将不许上路。
鞭炮存哪里
郑州南郊已建专储仓库
憋了12年,郑州市区过年燃放的烟花爆竹数量可能会很大,这大批烟花爆竹的存放管理咋办?
郑州市供销社负责人介绍,郑州市政府相关文件还未下发,但烟花销售应实行专卖专营。
烟花爆竹加工简单,准入门槛低,利润高,生产厂家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运输上、储存上、燃放上都存在危险性。
郑州市供销社下属的郑州市安凯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将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烟花爆竹产品。
根据《郑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不能建到市区内,供销社已在郑州市南郊侯寨乡建成了一个专门储存烟花爆竹的大型仓库,是严格按照最新安全标准设置的,完全有能力满足郑州市民燃放鞭炮的需求。
销售有期限
零售点只能卖炮20天
郑州市区内的卖炮点都是临时的,从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开始,到次年的正月十六结束,卖炮时间为20天。
批发烟花爆竹的市场,不得在郑州市区内设立。想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要提前在郊区建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还得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烟花爆竹零售商也要注意,想卖炮要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还要牢记卖炮时间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六至正月十六,提前卖炮要被罚款。
有些炮禁卖
销售“摔炮”最高罚10万元
“摔炮”是很多小孩最喜欢玩的鞭炮,但郑州市区禁止燃放。
根据《郑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拉炮、摔炮等危害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及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都禁止在市区内销售、燃放。市安监部门将加强监管,违反规定的,由安监部门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处两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商报记者王春胜/摄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