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记者在送检发现致癌物超标11倍的肉肠外包装上看到,该肉肠标示的商标为“大×”,生产厂家及其总销售点都设在荔湾区。
记者依据包装袋上的电话致电其总销售点时,一自称姓邓的女子得知记者“要购买肉肠”时表示,“要多少有多少,而且还可以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