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民航总局获悉,民航总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已经就2007年内地与澳门间的航空运输发展作出了新的安排,根据新备忘录,内地通航地点由原来的37个增加至57个,覆盖了全部内地开放城市。
新增加的20个通航地点是:长春、太原、合肥、洛阳、烟台、北海、梅县、湛江、兰州、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
在客运方面,自2007年3月开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等7个地点的总客运力(包括直升机服务)由原来的196班次增加至315班次。自2008年10月开始,该7个地点的总客运力将再获增至372班次。其余的50个航点的客运力限制则自2007年3月起获全面取消,即不限班次、不限机型。指定的航空企业的数量还将逐步增加。据广州日报今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