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17日专电(记者毛咏)3年来,新疆交通建设领域清理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近3亿元,总解决比例达97.43%。
自2004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从立项到完工验收的全程监管,所有新开工项目的施工合同中都增加了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强制性条款,将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办法以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