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记者孙全)12月18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在省、市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创建良好金融环境,构筑东北金融中心”推介活动。该活动以清晰而务实的发展诉求,不仅吸引了上百家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的眼球,而且也成为百余家新闻媒体追逐的热点。 ;区域金融中心框架基本形成
12月11日,中国金融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可以在华开展金融业务。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为集中了全市各类金融机构80%%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为加快建设“东北金融中心”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市政府有关领导介绍,在沈阳经济发展进程中,沈阳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框架已基本形成。目前,区域金融调控和监管体系已在沈建立;东北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地位初显,已逐步形成“立足沈阳,辐射东北”的格局;资金聚集洼地功能突出,货币回笼总量多年以来一直稳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同时,金融机构总量也在快速增加,到目前,沈阳金融机构总量已达59家。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正逐渐成为区域性金融机构和总部经济发展的商贸圈。
“东北金融中心”建设将提速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招商推介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这预示着沈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沈阳将以构筑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全面推进金融业发展。为此,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区域性金融调控和监管中心建设的同时,我市还将形成区域性金融信息中心、区域性金融机构中心,完善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形成区域性资金汇集中心和区域性资本市场中心。“十一五”期末,全市股份制公司争取达到200户,股本金总额17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0户,新增募集资金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吸引境内外上市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构建沈阳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窗口,初步形成东北地区产业资本运作枢纽。拓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实现东北区域联网。
在推介会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具体、更细化的金融业发展鼓励政策,加速推进“东北金融中心”建设。据了解,今后我市对在金融商贸开发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法人机构,以及对引进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的组织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此外,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对金融机构在购房或租房方面给予补贴;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补助。
一些金融机构急欲赴沈考察
本次推介会吸引了百余家国内外知名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赴会。当省、市、区政府领导做完推介说明时,众多金融机构代表纷纷涌上台前,详细咨询“东北金融中心”建设情况及政策,并索要名片。在会议现场,一些金融机构还与沈河区政府负责人就近期赴沈阳考察进行了磋商。莫斯科人民银行北京代表处一位首席代表说,六年前他到过沈阳并留下深刻印象,他希望明年1月份能有机会到沈河区考察并寻求发展机会。荷兰等多家国外金融机构代表也表达了对金融商贸开发区的浓厚兴趣,并与沈河区商议近期考察的有关事宜。
此次推介活动的主题,在媒体中也引起了强烈反响。百余家媒体对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的发展前景、招商政策以及金融业对东北振兴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