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云赖劲松)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对全省各市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等四大内容提出硬性指标。
在环境质量方面,《目标责任书》规定,泉州、晋江、石狮、南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要达90%以上。 晋江、大樟溪(泉州段)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泉州市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
在污染控制方面,除了省级二氧化硫与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以外,污水处理、工业废料、以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都需要达到相应的标准。特别是在公交车尾气排放方面,2008年底,泉州市区燃用柴油的公交车达标排放;2010年底,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达标排放。
另外,在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方面,省政府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到2010年,泉州60%的社区将建成绿色社区并通过省级验收,至少要有11个乡镇完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2007年底,泉州将在各地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晋江、石狮、南安、泉港将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
福州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责任目标为:福州、福清、长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闽江、敖江(福州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龙江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7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福州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西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厦门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责任目标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45%以上;员当湖水质达到海水四类水质标准。
漳州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责任目标为:漳州、龙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九龙江(漳州段)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漳州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