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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即将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指出,大型商业银行应从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银监会即将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台湾)设有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应按照内部评级法计提信用风险资本要求,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实施高级内部评级法;大型商业银行应从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近日,银监会召开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会上表示,新资本协议重视对银行识别、监测和管理风险能力的综合评估,体现了灵活的监管风格,有利于促使商业银行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和监管资本,促进经营行为理性化,推动盈利模式和增长方式转变。
刘明康还指出,新资本协议毕竟来源于西方国际化大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国内大银行要充分认识到新资本协议的局限性,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行在实施过程中应立足国情、体现行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银监会将以开放的态度,与业界开展对话和磋商,共谋对策,确保在实质上实施新资本协议,而不是形式上套用新资本协议。
(责任编辑:王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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